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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6月17 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,会议应到董事9人,实到9人,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由纪勤应先生主持,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一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“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”的议案。
同意公司与上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海型材”)签署《出资协议》,决定双方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“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”(筹)(以下简称“项目公司“)。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:塑料型材、门窗,门窗五金件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;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、生产、销售(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)。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 8,000 万元人民币,其中: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,200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90%;上海型材以现金出资800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10%。
9票同意, 0弃权票, 0票反对
二、审议通过关于项目公司投资、建设规模的议案。
同意项目公司一次规划年产4万吨型材,首期建设年产2万吨型材,2万平方米门窗。二期型材产能将根据市场状况择机建设。首期项目计划于 2009 年 7 月开工建设,并于 2010 年第 2 季度投产。首期项目投产后,将使本公司型材年产能增加2万吨。规划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,首期项目投资约1.2亿元,包括土地、设备及厂房等。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。
9票同意, 0弃权票, 0票反对
特此公告
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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